
清机加钞人员管理办法一总则1、为保证清机加钞服务质量,加强人员管理,提升员工素质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2、清机加钞人员指本部门为银行提供清机加钞服务的人员。
二入职管理1、所有人员入职前需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及用人部门考核,2、所有人员入职前需接受人力资源部门的心理状态测试(指生活态度,世界观的测试)及保卫部门的犯罪行为调查。
3、所有人员入职前需要接受公司家庭情况调查,入职后不定期接受家访。
4、所有人员入职前需签订《员工诚信承诺书》。
(指承诺本人所有信息真实,工作中诚实汇报)三人员管理1、各地办事处必须详细建立清机加钞人员档案。
2、各地办事处必须制定标准的作业流程及评分细则,要求各地人员严格按照标准作业流程完成工作。
3、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4、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,恪守道德标准。
5、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事处的作业及管理制度。
6、所有人员定时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,认真如实反映家庭生活情况。
7、公司不定时进行电话家访和实地家庭调查。
8、根据家访及调查情况,不定期对人员岗位进行调整,必须服务公司岗位安排。
四考核及奖惩1、清机加钞人员采用评分制考核。
(评分办法另附)2、采用连续考核制度,考核周期分为:月、季、年三个周期3、具体奖励标准按评分办法计算。
五离职管理1、离职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,严格遵守保密要求。
2、离职人员需签订从业保护协议,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内容相同或者相信似的工作。
3、离职人员需要完全按交接程序进行工作交接后方能办事离职手续。
4、离职人员需要接受离职调查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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